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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位于首都西南郊,曾榮獲“全國模范法 院”和“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院”榮譽稱號。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法 官助理制度的試點單位,近年來,房山法院以法官助理制度的構建 為起點,在審判機制改革的實踐中不斷發(fā)展、完善法官助理制度, 建立了“一個機制,一套辦法”的審判管理運行模式,既形成了新 型審判機制,又探索了法院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的思路,取得了一定 的成效。此項改革因具有“精選審判人員,強化審判職責,優(yōu)化資 源配置,強調(diào)職能分離,加強內(nèi)部監(jiān)督”的特點,最高人民法院專 題調(diào)查組經(jīng)過深入調(diào)研后,認為房山法院探索了一種新型審判機制。 審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隊伍建設是人民法院的三項中心工作,而如何在人民法院內(nèi)部實行改革,建立新型審判機制一直是困擾我們的難點問題。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頒布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開展了對法官助理制度及其相關問題的研討,并提出了改革思路。房山法院將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思路與自己的審判實踐相結合,認為實行法官助理制度,要由點及面,要與法官員額、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共同進行,尤其是要處理好法官與法官助理的關系,并對法官助理的性質(zhì)、來源、職責、管理等法官助理制度的基本概念進行厘清,從而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比較全面的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分工負責,互相配合、監(jiān)督有效、運轉高效的合議庭固定模式下的審判基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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