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各式各樣的陷阱與誘惑,為何被詐騙的受害者反而坐了牢?案中案、局中局,真相究竟如何?
案件詳情
老王(化名)總是幻想“走捷徑”致富,當他看到一位自稱貸款公司的人,主動跟自己搭訕,便動了騙貸款的心思。
老王謊稱急需周轉資金,申請貸款50000元。該客戶經理向老王發(fā)送“申請借款”小程序的界面,老王按照提示輸入信息,所有手續(xù)完成后,該客戶經理又稱,放貸前需繳納5%的手續(xù)費,拿2500換50000,老王動心了但身無分文,為了騙取資金,老王用網上的“照騙”謊稱是自己的親戚要介紹給朋友小明(化名)認識,并以親戚在外務工,回家相親需路費為由,先后騙取小明錢款共計5700元,收到小明的轉賬后,老王立即支付2500元手續(xù)費,客戶經理表示“放款失敗”,還需2500元手續(xù)費,于是老王再次向其轉賬2500元,客戶經理又表示,仍需要15000元保證金
老王發(fā)現事有蹊蹺,但被騙資金是詐騙所得,老王不敢報案,此時小明也發(fā)現,老王編造理由拖延時間,小明意識到自己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老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遂判處老王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責令老王退賠被害人小明人民幣5700元。
此案中,被告人在實施詐騙犯罪的同時,亦掉入了其他不法分子編織的詐騙陷阱,是一件典型的“案中案”。襄陽市南漳法院已向公安機關發(fā)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公安機關對被告人申請網絡貸款的過程進行詳細核查,若該貸款平臺確實存在借助網絡實施詐騙活動,應予立案追究;同時建議公安機關應加強對公眾的防網絡詐騙風險提示,嚴厲打擊網絡詐騙犯罪,凈化社會治安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