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么快就能開庭,就能宣判了,我們之前找了客運公司好幾次都沒要到錢,咱們鐵路法院的辦案效率真是太高了,謝謝法官!”黃某妻子激動地說。
2020年6月11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黃某訴沈陽天興客運有限公司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一案,并在審理后當庭宣判。因本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為充分保障當事人權益,減少當事人訴累,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通化鐵路運輸法院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承辦法官徐曌天積極溝通,在充分保障雙方當事人訴權的前提下,盡可能縮短訴訟時間,減少當事人往返法院次數(shù),減少訴累,從立案到審結用時7天,讓原告黃某在最短時間拿到應得的賠償款。
此次案件,是通化鐵路運輸法院擴大案件管轄以來,第一起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案件。該案實行一審終審,節(jié)約了訴訟成本,提高了訴訟質效,讓雙方當事人都切實感受到法院司法為民的務實舉措,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公正、高效、便民司法得到當事人一致好評。
來源:通化鐵路運輸法院 徐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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