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地攤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地攤附近熙熙攘攘的人群,香飄十里的美食,街頭巷尾的人間煙火,繁華熱鬧的生活畫卷躍然紙上!擺地攤本是保就業(yè)促民生的善舉,是市井文化的一種傳承。然而,2019年5月,鏡湖早市內(nèi),兩攤主卻因攤位之爭,釀成一人受傷、一人判刑的悲劇。寧江區(qū)人民法院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劉某以賣水果為生,平時在寧江區(qū)鏡湖早市內(nèi)擺攤經(jīng)營。2019年5月的一個早上,因為占攤位原因,與陳某妻子黃某發(fā)生爭執(zhí),黃某憤而與丈夫陳某電話聯(lián)系,陳某帶鐵棒來到早市為妻子出氣,與劉某廝打在一起,被旁觀人員拉開,劉某在其水果攤位上拿起尖刀將陳某扎傷后逃離現(xiàn)場。經(jīng)鑒定:陳某損傷程度構(gòu)成重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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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寧江法院
文字:何俊龍
校對:閆利財 韓爽
審核:李磊
編輯:崔蒼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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