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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醉酒產(chǎn)生的意外(一)
案情簡介
案例一
早上7點,老郭像往常一樣走出家門準備開車上班,突然發(fā)現(xiàn)自家奔馳車的車標被折斷丟在前引擎蓋上。老郭聯(lián)系物業(yè)看監(jiān)控后,發(fā)現(xiàn)是一個黑衣男子干的。報警后,民警根據(jù)視頻里的信息鎖定了“黑衣男子”夏某。夏某表示,自己當時喝高了,朋友開車送他回家,發(fā)生了什么事情真沒印象了。
經(jīng)朋友提醒,夏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并賠償了老郭的經(jīng)濟損失。法院判決被告人夏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拘役三個月。
案例二
李亮、徐俊幾個好友相約KTV,醉酒后和其他人發(fā)生了爭執(zhí)并大打出手。打完架后兩人各自回家,酒醒后照常上班,將這件事忘得一干二凈。對方面部受傷、眼眶骨折,鑒定為輕傷一級,起訴要求兩人賠償。
法院審理后一審分別判決被告人李亮、被告人徐俊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
案例三
凌晨一點的上海街口,寒風中的執(zhí)勤交警遇到了一位疑似酒后駕車的男子,示意其停車后要求其配合檢查,男子拒不配合調查,還對民警大吵大鬧。隨后,男子突然關閉車窗,將正在耐心勸說的民警的胳膊夾傷,欲跑路。在場民警果斷將其控制,送到醫(yī)院檢測后確認其醉酒駕駛車輛。
審理中,該男子主動認罪認罰,積極繳納罰金。法院判處該男子犯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拘役四個月,罰金人民幣兩千元。(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溫馨提示:
眾多酒后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經(jīng)常會有這么一句“喝多了,當時什么都不記得了”。然而,不論記不記得,醉酒犯事之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一醉方休事不休,勸君切莫多貪杯。
法條鏈接:link: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游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xiàn)形式規(guī)定為四種: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因醉酒產(chǎn)生的意外(二)
案情簡介
案例一
小孫、小劉、小李三人是大學室友,多年未見,一次三人相約聚會,期間談天說地不亦樂乎。推杯換盞間,小李覺得身體不適,提出要休息一下,小孫、小劉認為小李矯情,提出“不喝就不是兄弟”“不喝以后朋友都沒得做”,后又多次勸酒,小李無奈只好硬著頭皮喝下,最終小李因酒精中毒死亡。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明知受害人酒量不佳且存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仍多次強行勸酒,不符合一個理性共飲人的行為,對損害結果的發(fā)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二
2020年1月,小柯與工廠工友相約聚餐。席間,小柯興致大好,在無人勸酒的情況下飲了約半斤白酒,醉態(tài)明顯。一同飲酒的小許、小胡見狀將他送至宿舍,并合力將小柯抬到床上,蓋好被子后離開。次日小柯在宿舍內死亡。公安部門對現(xiàn)場勘察、尸體體表檢驗后分析認為死者應系酒后嘔吐誤吸入呼吸道窒息死亡。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本案中,在受害者醉態(tài)明顯且已經(jīng)存在醉酒危險時,被告人將其一人留在宿舍無人照料,且未采取任何保障措施防止其發(fā)生危險,導致受害者未得到及時救助而死亡,被告的行為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溫馨提示:
朋友聚會、工作應酬,喝點小酒助興無可厚非。但切記適量飲酒,文明勸酒,小酌怡情,豪飲傷身。
法條鏈接:link: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延伸閱讀
關于“共飲人”的那些事
飲酒時,這樣勸酒都是錯!
在飲酒過程中,每個飲酒人都有權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是否飲酒以及飲多少酒。如果通過行為和言語刺激迫使飲酒人違背自己的上述自由,可以認定為過錯:如強勸飲酒、逼迫飲酒、許諾條件飲酒,常見的言行如“不喝不夠朋友”“不喝就是看不起我”。
醉酒后,不盡義務同樣錯!
共飲人之間對人身安全應當負有合理注意義務,以減少安全風險。具體包括:
1 | 及時提醒、勸告、勸阻,包括確保不使共飲人處于醉酒或嚴重意識模糊狀態(tài),還包括勸阻共飲人酒后駕駛等; |
2 | 照顧和幫助義務,共飲人有將醉酒者安全送到家中或其他安全地點的義務,并采取適當?shù)陌踩胧┦棺砭普咛幱谟腥吮O(jiān)管或照顧的狀態(tài); |
3 | 積極救助義務,當醉酒者過度飲酒后產(chǎn)生不良反應,甚至突發(fā)疾病時,共飲人對醉酒者負有積極救助的義務,包括及時救助或送往醫(yī)院救助的義務。 |
錯!
在判決共飲人承擔責任的同時,在上述案例中,法院都認定受害人對最終損害結果承擔主要責任。理由如下:
共飲是共飲者之間的群體性活動,是一種自發(fā)、自主的行為,在正常的人際交往中不可能避免。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后果應當有理性的判斷,應當認知和預見到過量飲酒的潛在危險和嚴重后果,應合理的控制自己飲酒量和酒后行為,相較于其他共飲人,受害人自身應當承擔更高的安全注意義務。 |
感情不靠一口悶
平平安安才是真
酒后駕駛也千萬要不得!
完
來源:法學備忘錄
策劃:呂玉峰
編輯:牛丹
審核:王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