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趨勢,未成年人盜竊犯罪也呈頻發(fā)趨勢,未成年人盜竊犯罪頻發(fā)問題已經(jīng)成為社會關注程度最高的問題之一。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現(xiàn)狀和特點,制約和決定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原因多種多樣,錯綜復雜。因此,預防和防止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是一個非常緊迫和重要的任務。
在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刑法和有關刑事法律所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常見類型中的一種,屬多發(fā)性、頻發(fā)性犯罪,它嚴重損害了未成年人的心身健康和危害社會治安,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后果,社會危害性較大。未成年人盜竊犯罪問題已經(jīng)成為社會關注程度最高的問題之一,亦成為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治安熱點問題。
為掌握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特點和成因,現(xiàn)就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特點、成因及預防對策作初步的探討。
一、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特點
1、數(shù)量逐年上升,犯罪人數(shù)逐年增加。
近年來,雖然有關部門一再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打擊力度,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shù)量仍逐年上升,而作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類型之一的盜竊犯罪也相應逐年上升,未成年盜竊罪犯人數(shù)也逐年增加。其中,2007年受理未成年人盜竊案件3案3人,2008年受理未成年人盜竊案件4案4人,2009年受理未成年人盜竊案件7案7人。起訴后法院判決情況是:2007年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的未成年盜竊案犯共3人,占該年度法院判決未成年案犯總數(shù)的75%;其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2人,占該年度法院判決未成年案犯的50%;2008年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的未成年盜竊案犯共4人,占該年度法院判決未成年案犯總數(shù)的50%;其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3人,占該年度法院判決未成年案犯的37.5%;2009年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的未成年盜竊案犯共7人,占該年度法院判決未成年案犯總數(shù)的43.8%;其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6人,占該年度法院判決未成年案犯的37.5%。從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盜竊犯罪人數(shù)呈逐年上升趨勢,三年間增長了133.3%,年平均增長54.2%。
2.在犯罪年齡上呈現(xiàn)低齡化趨勢。
在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年齡段的未成年人盜竊犯罪中,2007年17周歲的未成年盜竊案犯為3人,16周歲的未成年盜竊案犯為零;2008年17周歲的未成年盜竊案犯為3人,16周歲的未成年盜竊案犯為1人;2009年17周歲的未成年盜竊案犯為5人,16周歲的未成年盜竊案犯為3人。16周歲這一年齡段在未成年人盜竊犯罪中所占比例分別是:2007年為零,2008年為25%,2009年為37.5%。從以上數(shù)據(jù)可以看出,未成年盜竊犯罪的主體有向低齡化發(fā)展的趨勢。
3、罪犯多為無業(yè)人員和農(nóng)民。
調(diào)查顯示,2007年至2009年間判處的14名未成年盜竊罪犯中,無業(yè)人員為8人,占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總?cè)藬?shù)的57.1%;農(nóng)民為4人,占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總?cè)藬?shù)的28.6%。這兩類人員占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總?cè)藬?shù)的85.7%。調(diào)查還顯示,由于這兩類人員的收入較低,生活水平較差,經(jīng)不住物質(zhì)刺激和金錢誘惑,認為盜竊成本小、收益大,是最容易獲取錢財?shù)氖侄?,往往一念之差就走上盜竊犯罪道路。
4、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識淡薄。
在這14名未成年盜竊罪犯中,無一人為高中文化,初中和小學文化占了絕大多數(shù),其中初中文化為8人,占未成年盜竊罪犯總?cè)藬?shù)的57.1%;小學文化為6人,占未成年盜竊罪犯總?cè)藬?shù)的42.9%。由于這些人受教育程度低,沒有一技之長,導致無法找到工作或好的工作,再加上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十分貧乏,容易產(chǎn)生不勞而獲、鋌而走險的念頭,他們往往走進了監(jiān)獄還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
5、經(jīng)歷短、涉世淺、作案動機和目的單純,作案偶發(fā)因素多。
未成年人因心理發(fā)育尚不成熟,辨別是非能力較差,容易沖動,往往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劇。在這些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中,作案動機和目的十分單純,其盜竊財物就是為了非法占有,案情較為簡單。調(diào)查顯示,在14名未成年盜竊罪犯中,因父母疏于管教而沉溺網(wǎng)絡,最后為籌集上網(wǎng)費用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有4人,占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總?cè)藬?shù)的28.6%。
6、男性實施為主。
調(diào)查顯示,在14件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中,全部為男性罪犯實施。這與男性生理上體力較為充沛,心理上攻擊意識較強的特點有關。
二、未成年人盜竊犯罪頻發(fā)的原因
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原因,因人而異,因案不同,但就永豐縣人民法院所審理的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及主要特點來看,綜合起來,不外乎家庭、學校、社會及自身等因素:
1、學校的教育管理存在缺陷。
由于升學考試制度的導向,學校重視智力教育,輕視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一些學生缺乏法律常識加之沒有明確的是非觀,可能一時沖動犯罪。近年來雖然各校都積極推行素質(zhì)教育,但片面追求升學率、重智輕德現(xiàn)象仍然存在。有的學校未將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列入整個教育計劃之內(nèi),致使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明顯欠缺,一些未成年人道德觀念不強,法制觀念淡薄,缺乏是非、善惡觀念,分不清罪與非罪的界限,極易出現(xiàn)“越軌”行為,成為罪犯。此外,一些學校忽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護能力培養(yǎng),而未成年人處事的盲目性和無知性又很容易被別人拉攏和利用,從而導致行為失當,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一些學校嫌棄“雙差生”,對他們以退學、開除學籍一推了事,將“雙差生”推向社會,使之成為社會閑散青少年。調(diào)查顯示,失學、輟學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影響巨大,在14名未成年盜竊罪犯中,有一半的未成年罪犯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2、家庭教育存在較多問題。
從調(diào)查情況來看,在14名未成年盜竊罪犯中,生活在單親家庭的占有三分之一,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外打工的占了四分之三。因此,“問題少年”確確實實是“問題父母”的產(chǎn)物,家庭破損、父母關系不和或者行為不端,都將給未成年人心靈上留下創(chuàng)傷,甚至誘發(fā)犯罪。一是單親家庭、重新組合家庭或者外出打工經(jīng)商的家庭。這些家庭的家長往往是把子女交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管,而這些老人大多數(shù)文化水平低、經(jīng)濟狀況欠佳,從能力與財力上都難以挑起這副重任。所以在未成年人盜竊犯罪人群中屬于這類家庭的孩子居多。二是教育方法不當,經(jīng)濟條件較好的或獨生子女家庭,對子女過于寵愛,疏于管教,使他們從小滋長任性、霸道、自私、貪圖享受的壞習氣,有的甚至花錢無底洞,當家庭滿足不了他的需求時,便動歪腦筋、走歪道,單獨或合伙實施盜竊等犯罪。也有的家長適得其反,望子成龍,一旦發(fā)現(xiàn)子女品行上出問題,心急火燎,簡單粗暴,不是打就是罵,因此把子女推向反面,走上犯罪道路。還有的家長是放任自流。三是父母自身素質(zhì)差,行為不端,甚至有的父母本身就是盜竊犯,子女對此耳濡目染,步了家長的后塵。
3、社會環(huán)境對未成年人的影響。
如今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不斷發(fā)展,社會環(huán)境也變得越來越復雜,如電視、電影中大肆渲染的“神偷”人物,網(wǎng)吧、歌舞廳等都對未成年人充滿誘惑,因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往往分別不清是非極易走上違法犯罪之不歸路。調(diào)查表明,在14名未成年盜竊罪犯中,相當一部分未成年人之所以會走上盜竊犯罪的道路,有的是因為交友不慎,與社會上一些閑雜人員鬼混,“近墨者黑”;有的是由于沉迷于上網(wǎng),為籌集上網(wǎng)費用而不惜鋌而走險。另一方面,沒有一技之長,文化水平低的未成年人群體很難找到工作,生活的窘迫使這一群體容易產(chǎn)生不勞而獲的心理。調(diào)查表明,大多數(shù)未成年盜竊罪犯的學歷較低、素質(zhì)較差,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難以找到工作,難以維持生活,有些人就會選擇實施“低成本、高回報”的盜竊來滿足基本的生活要求。
4、未成年人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質(zhì)差,是最終導致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時放松對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賭博、酗酒等惡習,有的未成年人從小嬌生慣養(yǎng),養(yǎng)成了好逸惡勞,暴戾(兇殘)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滿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極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滿,導致違法犯罪的發(fā)生?,F(xiàn)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獨生子女,自我中心意識太強,他們長期生活在“大家圍著轉(zhuǎn)”的環(huán)境中,加之部分家長的溺愛、嬌慣,盡量滿足他們的各種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結(jié)果使他們逐漸養(yǎng)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任性、自私、霸道,他們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顧及他人的利益,爭強好勝但缺乏進取心和責任感,甚至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同時,好逸惡勞、依附性強而自理能力極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優(yōu)越家庭環(huán)境里,從小養(yǎng)成了鄙視勞動、厭惡勞動的不良習慣。生活上依賴性強,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當他們賴以生活的經(jīng)濟來源喪失,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就會用違法犯罪行為去維持其好逸惡勞的習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三、預防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對策
近年來,永豐縣人民法院審理的未成年人盜竊犯罪案件呈不斷增長趨勢,已成為當前影響當?shù)厣鐣伟残蝿莸臒狳c問題之一。從近年來的司法實踐來看,筆者認為,在堅持依法打擊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同時,還必須認真分析、研究此類犯罪的防范對策,標本兼治。只有這樣,才能切實將為成年人盜竊犯罪的頻發(fā)態(tài)勢打下去,才能真正實現(xiàn)社會的長治久安。具體而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綜合治理:
1、學校要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
學校除了抓好文化知識教育外,還要加強學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要把德育滲透到學校的日常工作中,發(fā)揮學校主陣地作用,改變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做法,抓好人生目標導向、志趣愛好導向、需求導向等導向教育,使廣大青少年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保障學生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提高辨別是非能力,正確選擇人生道路。學校應嚴格執(zhí)行義務教育法,對一些“雙差生”不能以種種理由加以歧視或拒之門外,將他們過早地推向社會。教育主管部門應建立對學校和教師的科學評價體系,將教育轉(zhuǎn)化“雙差生”的成效列入考核指標中,調(diào)動他們做好“雙差生”轉(zhuǎn)化工作。
2、強化家庭教育。
強化家庭教育,營造良好氣氛。家庭是傳播和學習科學文化,傳統(tǒng)社會道德規(guī)范的重要場所和課堂。家長的素質(zhì)如何,教育方法科學與否,直接關系到青少年的心理素質(zhì)。對此,家長要不斷加強自身的道德、法律修養(yǎng),學習和掌握基礎心理學,教育學知識,采取科學的教育方法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以民主、平等、寬容取代專橫,權威、獨斷、惟命是從,承擔起為人父母的教養(yǎng)責任,和子女談心,傾聽他們的煩惱,化解他們的憂慮,努力縮小代溝,以文明的談吐舉止,樂觀的態(tài)度,高尚的情操,進取的精神感染子女,使未成年子女從小受到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的熏陶,在良好的家庭氛圍中,促進健康人格的形成。家長望子成龍,希望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對孩子提出不切實際的過高要求,而對孩子采取不當?shù)慕逃椒ǎ瑢ψ优慕逃心唵?、粗暴,過于嚴厲和溺愛。要多鼓勵孩子,充分尊重他們的人格,講究方式方法,提高他們的自信心和上進心。
3、提高父母自身素質(zhì)。
“放縱”和“嚴管”都是惡果之源,父母需要提高自身素質(zhì)。父母對孩子教育的失誤,根本原因是忽視了自身素質(zhì)尤其是教育素質(zhì)的提高,這是少年犯家庭教育失敗的關鍵。父母應進行角色學習和定位,不要越俎代庖,包攬一切,要了解孩子特點和合法權益,以兒童最大利益原則作為思考和解決未成年人問題的出發(fā)點和歸宿點。為幫助家長提高自身素質(zhì),學?;驁F委應辦好家長學校,幫助家長掌握家教知識,提高家教水平。家庭是青少年生活的主要環(huán)境,家長是人生歷程中的第一任老師,每個家庭、每位家長都要自覺履行家教職責,提高自身素質(zhì),言傳身教,成為子女學習的榜樣。
4、教育懲戒并舉。
少年犯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對待失足少年必須堅持教育挽救為主的方針,確保他們不再失學,因為未成年人還沒有學到一技之長,在社會上找不到合適的工作,無所事事更容易讓他們走向墮落。把孩子留在學校,不讓孩子流入社會是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最有效方式。我國1999年11月1日施行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依法免予刑事處罰、判處非監(jiān)禁刑罰、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假釋或者刑罰執(zhí)行完畢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yè)等方面與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
5、加強對低學歷未成年人的管理和培訓。
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進入社會后,想打工掙錢,卻又苦于無一技之長。為此,政府和各相關部門應做好九年義務教育以外的職業(yè)技能教育,共同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這一特殊環(huán)節(jié),幫助這一特殊群體解決生活出路問題。建議有關職業(yè)技術學校、技校舉辦各類短期技術培訓班,減、免抵學歷未成年人的學費,使他們得以重進校門,掌握一至兩門勞動技能,如此使他們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減少違法犯罪的風險和概率。
6、加大對銷售贓物、收購贓物等下游犯罪的打擊力度。
銷贓犯罪與盜竊犯罪之間存在著一種互動關系,銷贓渠道越暢通,盜竊犯罪活動就越猖獗,無形之中對未成年人盜竊犯罪起了一種刺激作用。在現(xiàn)實中,有些購買者明知是盜竊贓物,既不會問贓物出自何處,也不管銷贓者是何人,因貪其便宜而買下贓物。因此,堵住銷贓渠道,嚴格規(guī)范、控制二手商品流通市場,使未成年人盜竊來的贓物難以出手獲利,就可以有效地遏制和減少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發(fā)生。同時,進一步加大對銷贓人員的打擊力度,從源頭上遏制未成年人盜竊犯罪的頻發(fā)態(tài)勢。
來源:烏蘭察布市興和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