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
- 務
- 派
- 遣
- 工
- 作
- 人
- 員
- 侵
- 權
- 責
- 任
- 糾
- 紛
勞務派遣工作人員侵權責任糾紛是指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其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職務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所產(chǎn)生的糾紛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